退換貨政策

退換貨政策

依據中華民國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規定,通訊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

【退貨流程】

  1. 請於收到商品後七日內(含例假日)聯繫客服提出退貨申請

  2. 退貨商品須保持全新未使用狀態,連同原包裝、配件及贈品一併退回。

  3. 退貨運費由本店負擔

【不適用七日鑑賞期之商品】 

  •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之食品

  •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

  • 經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

  •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(如內衣褲、襪子等)

【注意事項】

  • 七日鑑賞期為「猶豫期」而非「試用期」,請勿拆封使用

  • 若因商品瑕疵或運送過程造成損壞,請於簽收後七日內聯繫客服,我們將為您免費換貨

  • 網頁商品圖片因螢幕顯示差異,請以實品顏色為主